出大事啦!
周杰倫(沒錯就是你知道的那個)
起訴到廈門海滄法院來啦!
理由是自己的姓名權、肖像權受到侵犯
事情還得從廈門這家
網紅餐廳說起
去過的朋友都知道
這家店無論是裝修、菜品、背景音樂
滿滿都是和周杰倫相關的元素
但是——
周杰倫表示
這家超多粉絲打卡的網紅店
并未得到他的授權
近日,海滄法院就原告周杰倫起訴被告廈門市無與倫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權、姓名權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原告訴稱,被告無與倫比公司系廈門市J大俠中華料理餐廳的實際經營者,在未取得原告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場所的裝潢陳設、營銷宣傳以及產品包裝上公開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包括:
1.在餐廳的電子屏幕、墻面電視使用原告肖像
2.餐廳的菜單封面、扉頁使用原告肖像
3.餐廳裝修設計以及玻璃上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發光波點肖像墻使用原告肖像
4.在大眾點評、口碑、攜程網等平臺,聲稱該餐廳系原告開辦,并以原告姓名、肖像為噱頭,誤導消費者
5.在餐廳門口使用原告全身人形立牌等
原告作為家喻戶曉的公眾人物,其肖像、姓名具有顯著的經濟利益和精神利益,被告未經原告同意,以營利為目的,肆意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增加了原告承擔可能存在的不實商業宣傳的風險和社會道德責任,導致原告承受較大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其肖像、姓名的行為、賠禮道歉以及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被告辯稱
其通過加盟
獲得了使用原告肖像、姓名的權利
1.2019年1月14日前,被告的行為不存在侵權
原告已經明確授權魔天倫公司“J大俠中華料理”有權使用其肖像、姓名權及相關產品,被告系“J大俠中華料理”加盟店,通過加盟協議亦取得使用原告肖像、姓名之權利。在被告“J大俠中華料理”店開業之際,原告本人及其拍搭方文山亦表示了祝賀。該祝賀行為,表明原告對被告“J大俠中華料理”店使用其肖像、姓名予以了認可。因此,被告在接到原告停止使用原告肖像、姓名權通知之前的行為,有合法依據,并不構成侵權。
2.采取相關措施后,被告并不存在侵犯原告肖像、姓名權
被告知悉原告取消授權后,積極履行了撤除原告肖像、姓名等內容之義務。2019年4月12日,原告通過代理人發郵件認可并贊賞被告關于停止使用原告肖像、姓名內容采取的系列措施。同時,其在郵件中提出整改存在些許不足即尚有四張照片未處理。但被告認為,原告提及的該四張照片未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不對原告構成侵權,并不需要處理。照片“I’m not god”、“時間是解藥、也是我服下的毒藥”、“我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喜歡我,因為我并不是神”、“J 大俠燒臘鋪”等僅為文字圖片,與原告所主張的“肖像、姓名權”并無關聯。
庭后,雙方均表示愿意在法院組織下達成調解方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廈門中院)